棚改攻坚是一项惠民工程,也是黄石港区近几年来政府工作的中心,深得广大居民群众的拥护。区委区政府把棚改攻坚作为改善民生、顺畅民心的重要抓手。
黄石港区委、区政府将2019—2020年定为“棚改攻坚年”,要求加快实现“打造‘四个中心’、建设现代化幸福城区”的发展目标,抢抓政策机遇,切实将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福祉、拓展发展空间、加快城市建设、美化城市环境的重要工程,举全区之力,集全区之智,大力推进。
按照是黄石市委、市政府要求,通过黄石港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,决定大力推进12个新启动项目、11个收尾项目、8个还建项目。坚持做到棚改项目启动一批、推进一批、收尾一批、出让一批。2019年新增签约3582户,使用资金约35亿元,倒房腾地约1000亩;2020年新启动项目4个,新增签约1110户,使用资金约15.72亿元,倒房腾地约877.3亩。
为实现这一目标任务,黄石港区成立了指挥部和工作专班,要求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,认真做好各自辖区内棚改及旧城改造项目的人员安排、工作方案制定、日常管理、督办考核及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签约、放款、倒房腾地、安全生产、信访维稳、环境保护等工作。
同时,建立考核机制,按照抓主体责任落实的要求督办考核棚改工作,加大棚改工作在全区目标考核管理中的权重比例,严格执行周通报、月考核、季排名、年结账的考核制度,实行全程跟踪管理,加大考核奖惩兑现力度。
棚改工作的完成情况与干部履职尽责积分管理制挂钩,作为加分和减分的重要依据;对棚改工作中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的区管干部,将严肃追责问责;对棚改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,将直接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置;对在棚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,进行表彰和嘉奖,并作为干部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。
- 黄石棚改,黄石拆迁,黄石港棚改